為什麼要註冊商標?

為什麼要註冊商標?
簡單地說,商標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為了使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區別開來而使用的一種標記。這種標記通常由文字、圖形英文、數位的組合構成。
商標通過確保商標註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註冊人受到保護。
我們比較熟悉的“茅臺”商標,就是文字商標;賓士汽車的賓士商標(一個三角形外套圓環)是圖形商標;鳳凰自行車廠的“鳳凰”商標,由文字“鳳凰”和鳳凰鳥的圖形組合而成,即是文字和圖形的組合商標。
商標註冊,是指商標使用人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向國家商標主管機關(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提出註冊申請,經國家商標主管機關依法審查,准予註冊登記的法律事實。在我國,商標註冊是商標得到法律保護的前提,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依據。商標使用人一旦獲准商標註冊,就標誌著它獲得了該商標的專用權,並受到法律的保護。
一個企業使用的商標不經過註冊,最致命的弱點是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就是說你使用這個商標,別人也 可以使用這個商標,這就使商標標明商品來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響,也導致商標代表一定商品品質和信譽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A企業生產的“藍天”牌電飯 鍋,這種鍋物美價廉,很受消費者歡迎。但“藍天”商標沒有註冊,於是其他一些廠家覺得這種鍋既好銷又能賣出好價錢,就紛紛在自己生產的電鍋上打上“藍 天”商標出售。其結果,魚目混珠,A企業的市場銷售額迅速下降,“藍天”商標的信譽更是一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費者拿著其他企業生產的“藍天”牌電鍋要求 A企業退換或賠償經濟損失。這種情況雖出乎A企業的意料,卻又應在意料之中。A企業請求商標主管機關制止其他企業使用“藍天”商標,但因該商標不是註冊商 標,A企業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商標主管機關對A企業的請求不能受理。
未注冊商標的另一個弱點是,一旦他人將該商標搶先註冊,該商標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該商標,這方面的教訓是非常深刻的。根據我國《商標法》, 商標專用權的原始取得只有通過商標註冊取得,而申請商標註冊,又採用申請在先原則,即對一個未注冊商標來講,誰先申請註冊,該商標的專用權就授予誰。因 此,不管一個企業使用一個商標多久,如果它沒有將該商標註冊,那麼,只要別人將該商標申請註冊,商標專用權就會授予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