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的特點

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的特點
  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的特點就是省力、省時、省錢,商標註冊提交一次申請,使用一種語言交一次費用,一年之內完成。
  1、省力:聯盟成員國的商標主管機關直接向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的國際局辦理商標國際註冊事宜,不需要委託國外的代理組織代為申請。
  2、省時:各成員國約定商標審查必須在一年 / 一年半內(協定國家一年內 / 議定書國家一年半內)完成;否則,則申請商標在該國自動獲得保護。
  3、省錢:繳納以瑞士法郎計算的統一的規費,不需要到成員國內每個指定保護的國家分別繳納費用。國際註冊費用低於分別到每個國家註冊的費用。
  二、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人資格
  中國申請人提交商標國際註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在中國設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所;或
  2、 在中國設有住所或總部;或
  3、 具有中國國籍,包括臺灣同胞及中國在各地的僑民。
  三、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條件
  中國申請人提交商標國際註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根據《馬德里協定》提交註冊申請(指定國家為協定國家):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是經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
  2、 根據《馬德里議定書》提交註冊申請(指定國家含純議定書國家):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是經商標局受理註冊申請,或者核准註冊的商標。
  3、 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內容必須與申請人在國內註冊的商標內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應與國內註冊的商品相同或不超過原註冊的商品範圍。
  四、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手續
  申請手續由中國商標局向國際局統一辦理。商標國際註冊的申請手續,須經申請人向中國商標局提出,由中國商標局向設在瑞士日內瓦的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局統一辦理註冊。國際局不受理單個企業的自行申請。
  五、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程式
  商標國際註冊的日期,以國家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准。商標局在申請手續齊備的情況下,編寫申請號,將申請書件寄達國際局。如果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手續完備,大約需要3-4個月的時間,國際局可發商標註冊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