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貿易和離岸金融
上海自貿區的設立,有望推動離岸貿易和離岸金融的發展。
離岸貿易是一種通過離岸公司操作的、主要目的在於降低企業進出口運營成本的國際貿易操作方式。離岸公司泛指在離岸法區(如自由貿易園區)內成立的公司。離岸法區政府一般只向離岸公司徵收年度管理費,不再徵收其他任何稅款。
比如,一家美國公司把價值100萬美元的貨物出口到英國,就要繳納較多的稅費。如果這家美國公司在香港設立離岸公司,然後以香港公司的名義將這批貨物賣給英國客戶,由於在香港的離岸公司稅費成本較低,這樣操作可以規避一部分稅費。
離岸金融是指設在某國境內離岸金融中心(如自由貿易園區)但與該國金融制度沒有太大聯繫,且不受該國金融法規管制的金融機構所進行的資金融通活動。
設在該國的離岸金融機構一般可以享受較低的稅率、較為寬鬆的監管等優惠,世界比較出名的離岸中心有英屬維京群島、薩摩亞、香港、開曼群島、關島、馬恩島等。
例如,一家美國的信託投資公司將總部設在巴哈馬群島,其業務活動卻是從歐洲居民那裡吸收美元資金,再將這些資金投放于歐洲居民,該公司便在從事離岸金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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